珠山法庭巡回审判化解农技服务纠​纷
2026-02-14 17:40: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沈超 唐婉 | 点击量:801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沈超 唐婉)近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珠山人民法庭深入辖区乡村,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一起涉农病虫害防治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数十名村民现场观摩,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本案原告永州市某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是当地一家专注于稻田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服务机构,拥有无人机喷防等先进技术,服务零陵区稻田面积达三万余亩。被告唐某则是当地种粮大户,承包稻田五百余亩。原告合作社主张其已按约为被告唐某承包的稻田提供了病虫害防治服务,诉请唐某支付拖欠的报酬2.7万余元。被告唐某认为,双方最初口头约定中稻需进行四次杀虫作业,但原告实际只进行了两次,后续因病虫害防治不到位导致稻田出现“卷叶病”,造成约100亩中稻减产,估算经济损失达4.5万元,故不同意支付原告合作社诉请的费用。

珠山法庭收到案件后,发现该案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粮食生产安全以及新型农业服务模式的健康发展,遂决定本案进行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安排在村委会,还特意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监督,希望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中,双方围绕是否存在四次杀虫的约定、防治次数与减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失是否已获保险公司填补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旁听人员认真专注。法官充分听取了诉辩双方意见,细致梳理了案件脉络,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阐释。

此次巡回审判是零陵区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珠山法庭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办案,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更将矛盾纠纷调处窗口前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编:左爽

一审:杨友林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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